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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天津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抽查与销售合规管理分析

2021年天津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抽查与销售合规管理分析

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,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,于2021年组织开展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,并对销售环节的合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。本次监督抽查旨在规范市场秩序,提升产品质量,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
一、抽查依据与范围

本次抽查严格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》以及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》等法规文件。抽查范围覆盖天津市内生产、流通领域(包括线上及线下实体店)销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,重点涉及安全帽、安全带、安全网、防静电服、绝缘鞋(靴)、防护面具、防毒面具、焊接护目镜、防冲击眼护具等直接关系劳动者生命安全的品类。

二、抽查内容与检验项目

抽查工作主要围绕产品的安全性能、标志标识、生产资质等进行。具体检验项目依据相应的国家强制性标准(GB)或行业标准,例如:

  1. 结构性能:如安全帽的冲击吸收性能、耐穿刺性能;安全带的静态负荷、整体滑落等。
  2. 材料安全:如防静电服的电荷量、面料阻燃性能;防护手套的防切割等级、耐化学腐蚀性等。
  3. 标志标识:检查产品是否清晰、牢固地标注了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名厂址、执行标准号、生产日期、有效期、“LA”安全标志(劳动安全标志)及证书编号等。无“LA”标志或标志信息不全、不符的产品,均被视为不合格。

三、销售环节的合规要求

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销售单位(经营者)是保障产品质量流入使用环节的关键责任方。实施细则对销售者提出了明确要求:

  1. 进货查验义务: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,验明产品合格证明、中文标识以及有效的“LA”安全标志证书,并留存相关凭证。不得销售无证、标识不清、来源不明的产品。
  2. 质量责任:销售者对其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。在监督抽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,销售者应立即停止销售,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采取下架、召回等措施,同时配合溯源调查。
  3. 信息明示:销售过程中应如实向消费者(采购单位)告知产品的适用范围、防护性能、使用方法、维护保养及有效期等关键信息,不得作虚假或误导性宣传。

四、抽查结果处理与后续监管

对于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、销售企业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,包括公告曝光、责令整改、行政处罚等。情节严重者,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。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,推动建立产品质量信用档案,实施分类监管,形成长效管理机制。

五、对采购与使用单位的建议

广大企事业单位及劳动者在采购和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,应增强安全意识:

  • 认准标志:务必选购带有正式“LA”安全标志及详细产品信息的产品。
  • 查看资质:向销售方索取产品的合格证明及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,并可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等官方平台核实证书真伪。
  • 按需选用:根据作业环境的具体危害因素(如冲击、触电、粉尘、毒气等),选择相应防护等级和类型的产品。
  • 正确使用与维护: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,定期检查保养,严禁使用已损坏或超过有效期的防护用品。

2021年天津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,通过严格的生产源头把控与销售环节监管双管齐下,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,促进了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。这不仅是市场监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体现,更是构建安全生产环境、保障城市运行与劳动者福祉的重要基石。各相关生产、销售及使用单位均应高度重视,共同筑牢劳动安全防护的坚实防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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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2-10 02:44:53